今天财务软件下载网站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国地税合并后工会经费如何申报的会计实务教程,这篇国地税合并后工会经费如何申报为您讲解了在会计实操中国地税合并后工会经费如何申报。
国地税合并后工会经费如何申报,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国地税合并后工会经费如何申报?
答: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到地税局去交,找当地总工会的财务交也可以。交11月工会经费的时候,以2万元来核算是正确的。
哪些单位须向地税机关申报缴交工会经费?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它收入。 目前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业或设临已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暂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以上就是关于国地税合并后工会经费如何申报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工会经费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以上就是 www.cwrjxz.com 为您整理的国地税合并后工会经费如何申报的全部内容,希望在您学习国地税合并后工会经费如何申报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帮助。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网友评论